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
1.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、植根中国大地、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、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
2.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
3.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、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
十三方面“显著优势”
1.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,坚持党的科学理论,保持政治稳定,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;
2.坚持人民当家作主,发展人民民主,密切联系群众,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;
3.坚持全面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;
4.坚持全国一盘棋,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;
5.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实现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;
6.坚持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,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,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;
7.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、价值理念、道德观念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;
8.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、增进人民福祉,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;
9.坚持改革创新、与时俱进,善于自我完善、自我发展,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;
10.坚持德才兼备、选贤任能,聚天下英才而用之,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;
11.坚持党指挥枪,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,有力保障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;
12.坚持“一国两制”,保持香港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,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;
13.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,积极参与全球治理,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。
总体目标
1.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,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;
2.到二〇三五年,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,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;
3.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,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、优越性充分展现。
十三个“坚持和完善”
1.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,提高党科学执政、民主执政、依法执政水平。
2.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,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。
3.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提高党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能力。
4.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,构建职责明确、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。
5.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6.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,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。
7.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
8.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,保持社会稳定、维护国家安全。
9.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10.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,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。
11.坚持和完善“一国两制”制度体系,推进祖国和平统一。
12.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
13.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。
重大战略任务
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。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,科学谋划、精心组织,远近结合、整体推进,确保本次全会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。